巴拿马(Panama)  
美洲 巴拿马(Panama)
申请费用(美元) $13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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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10年
所需资料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公证及使馆认证)
5营业执照副本(使馆认证)
杂费(包括银行手续费和翻译费) 500(人民币)
公证费 公证认证费我司确定
 
 国 家 概 况 
 

  国名:巴拿马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Panama)

  独立日:11月3日(1903年)

  国庆日:11月3日(1903年)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旗面由四个相等的横长方形构成:左上和右下为白色长方形,其中分别有蓝色和红色五角星;左下方为蓝色长方形,右上方为红色长方形。白色象征和平;红色和蓝色分别代表原巴拿马的自由党和保守党,这两色在国旗上的位置,表示两党联合起来为民族的利益而奋斗。两颗五角星分别象征忠诚和力量。这面国旗是由巴拿马第一任总统曼努埃尔·阿马多尔·格雷罗设计的。

国徽:中心图案为盾徽。盾面上有五组图案:中间为表明巴拿马地理位置及其重要性的巴拿马地峡,它连接中美洲和南美洲,是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间的交通要道;地峡之上的太阳和月亮图案,象征该国的独立。左上角为交叉的长剑和步枪,象征巴拿马人民为独立而战的精神;右上角的铲子和锤子代表劳动;左下角是象征丰饶的羊角,象征国家的财富和繁荣;右下角带双翼的飞轮代表进步。盾徽上端是一只被称为“百鸟之王”的大兀鹰,鹰嘴叼着的饰带上写着“为了世界的利益”;鹰之上为九颗黄色五角星,代表巴拿马的九个省和一个特区。盾徽两侧饰有巴拿马国旗。  

  人口:272万(1997年估计);其中印欧混血种人占70%,黑人占14%,白人占10%,印第安人占6%。西班牙语为官方语言。居民85%信奉天主教,4.7%信奉基督教新教,4.5%信奉伊斯兰教。

  首都:巴拿马城(Panama city)

  自然地理:75517平方公里。位于中美洲地峡。东连哥伦比亚,南濒太平洋,西接哥斯达黎加,北临加勒比海。连接中美洲和南美洲大陆,巴拿马运河从南至北沟通大西洋和太平洋,有“世界桥梁”之称。海岸线长约2988公里。全境地势起伏,沟谷纵横,除南北沿海平原外,多为山地。河流多达400余条,较大的有图伊拉河、切波河及查格雷斯河。地近赤道,属热带海洋性气候。

  简史:1501年沦为西班牙殖民地,属新格兰纳达总督区。1821年独立,成为大哥伦比亚共和国的一部分。1830年大哥伦比亚共和国解体后,成为新格林纳达(后称哥伦比亚)共和国的一个省。1903年美在击败英、法后与哥伦比亚政府签定由美修建和租借运河的条约,哥议会拒绝批准。1903年11月3日美军在巴拿马登陆,策动巴脱离哥伦比亚独立,成立巴拿马共和国。同年11月18日美取得修建和经营运河的永久垄断权和运河区的永久使用、占领和控制权。二次大战中,美在巴强租134处军事基地,1947年后陆续归还一部分。1977年9月,巴美签署《新运河条约》(又称托里霍斯-卡特条约)。1999年12月31日,巴拿马收回运河主权。

  政治:现行宪法于1972年10月11日生效,1978年和1983年进行过修改。宪法规定国家三权分治,总统为国家元首,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不得连任。1994年10月4日,巴议会通过宪法修改草案,规定取消军队,建立一支警察部队。国民议会为一院制,行使立法权。由72名议员组成,通过民选产生,任期五年。司法权由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行使。最高法院设9名法官,由政府任命,议会通过,任期10年。

  外交:奉行独立自主、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加强同拉美国家的团结合作,与世界各国发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