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一直是中美贸易摩擦的核心问题,也是中国企业和产品在美国碰壁的原因之一。如广东知名玩具企业被美国公司以侵犯商标为由起诉到加州中区法院,以及中国LED行业遭受美国337调查等,美国对于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中国企业在美生存的命运。面对知识产权纠纷,中国企业须如何应对?在近日举办的2008年美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论坛上,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林艺思、马瑞克、帕特里克·奥赖利3位律师介绍了应对诉讼的法门。
记者:在某种意义上,申请专利数量越多,是否意味着在诉讼中获胜的几率越大?
马瑞克: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尽可能多的申请专利。然而在美国,一个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专利质量,之 前那种靠专利数量就能赢得诉讼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申请专利之后,企业必须拥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战略,从而保护自身的利益。中国企业到美国申请专利时,可以采取善意忽视策略,即避免费用负担和因专利申请而分散注意力、靠碰运气的策略;共存策略,主要是一种防御策略,即在取得专利后暂时搁置,可以对对手起到威慑作用,但不能充分回收研发费用;自由行动策略,是一种攻守兼备的策略,可能产生一定或者高额收益,通与进攻性交叉授权策略相互补充;排他策略,这是一种进攻性策略,可提供价格支持,至少可增加竞争对手的成本,通常与进攻性的专利主张策略相互补充。
记者:请问在美国,与诉讼相关的协议有哪些?哪一种最普遍?
帕特里克·奥赖利:与诉讼相关的协议有谈判协议、联合抗辩协议、和解协议。在美国,90%以上的专利诉讼均在审讯之前达成和解。大多数和解协议包括撤销诉讼中的指控、双方均放弃以前对对方的指控、各方付出特定形式的代价等。
记者:在应对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时,中国企业须如何应对?
林艺思:中国企业须积极应诉,捍卫自主知识产权。比如珠海炬力聘请了飞翰律师事务所,成功使用反诉的法律手段,在中国针对美国SigmaTel公司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积极回应美国SigmaTel公司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专利讼诉。时至今日,珠海炬力已成为中国IC业的领袖,并在斯纳达克上市,而美国SigmaTel公司则陷入重重财务困境。
另外,中国企业在应诉的过程中,还必须把握时间。因为在美国,受理知识产权诉讼案子的时间相对较短,从立案开始,一般都是6个月至9个月庭审,9个月至12个月即颁布初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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