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2/28 15:04:42 来源:大庆网 浏览次数:970 |
专利产品推广不久,即被辽宁省一家企业盗用我市首次在外省打赢专利官司
2月20日10时,天气晴好,走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大门,张国志紧锁了4个多月的眉头,悄然舒展开来。十分钟前,作为原告的张国志,当庭拿到2万元赔偿金。钱虽然不多,但能够在外省赢得知识产权官司胜诉,对于他这个大庆人来说实属不易。 而这桩侵权官司的胜诉,也是我市企业在外省维权的首次胜利。引发这桩跨省纠纷的是个垃圾箱,而这个垃圾箱不同寻常。
专利垃圾箱被盗用
张国志是大庆绿岛科技有限公司的经理。绿岛公司科研的主攻方向,就是改进垃圾箱。别看垃圾箱不起眼,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作用不小。"大庆的楼房挺漂亮,可楼前的垃圾箱不雅观。"以往,我市的一些垃圾箱都是立在地上的大铁箱子,夏天蚊蝇成群,臭味扑鼻,冬天,垃圾冻在里面,不好清理,扔点儿垃圾就满。这让居民窝心,也让外地人笑话。
为此,大庆绿岛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组织科技人员攻关,要研究出一种新式垃圾箱来代替老式垃圾箱。功夫不负有心人,2002年、2003年,张国志攻破了这个难关,地下环保清洁柜(又称地埋垃圾箱)诞生了,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两项专利。随后,这种清洁、便利的新式垃圾箱投入市场后,得到居民的广泛好评。
然而,正在全国很多省份极力推广这种垃圾箱时,2007年10月,大庆绿岛科技有限公司的营销人员,在沈阳市发现一种地埋垃圾箱与专利产品非常近似,经初步鉴别后确认该产品为疑似侵权产品。
张国志决定向侵权的辽宁海城南台环卫设备厂索回权利,讨回大庆人的尊严。
官司以胜诉告终
2008年1月2日,张国志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很快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面对事实和证据,不得不承认侵权事实,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侵权成立,在征求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后,被告人表示同意调解。
考虑到被告已经承认错误,侵权产品数量不多,影响尚能挽回。最后,原告也同意调解。被告保证不再生产侵权产品,当场一次性赔偿原告2万元人民币。以往知识产权案都是一拖再推,耗时费力,这个案子仅用了一个半月时间。以如此快的速度结案也创了该法院知识产权纠纷结案的记录。
大庆绿岛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张国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胜诉虽然赔偿金额不大,但意义非同凡响。
张国志说:"尽管这些年来我们的专利产品多次被仿制,大多数都被制止了,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还是第一次,这将对那些仿造者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希望人们能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原创,推进我市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进军国内市场。"
最后,张国志希望大庆的专利权人要理直气壮,专利权被侵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据悉,大庆绿岛科技有限公司自2005年该专利——地下环保清洁柜产品开始走出大庆,已经行销国内18个省、四十几个大中城市。"绿岛"牌已经成为同行业知名品牌。
2007年,该专利产品在我市已经大面积使用,成为我市创建"卫生城市"的亮点。该项目通过黑龙江省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2003年黑龙江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
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黑龙江油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晓君说,知识产权纠纷毕竟是目前难打的官司之一,主要原因是取证和认定难,读者了解一些相关规定非常必要。
宋律师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此外字号、域名、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也已纳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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