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公司简介:
开曼群岛公司法律是基于1948年英国公司法案制定的,并且可以在1960年的开曼群岛公司法律(修订版)中找到。 一般当地营业公司(Ordinary,Resident Company),一般非当地营业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税务免除公司(Exempted Company)。其中税务免除公司(Exempted Company),主要被各国企业,个人用来做金融方面之规划,税务免除公司不能在当地营业。
注册开曼群岛公司条件、注册时间及注册费用:
分类 |
项目 |
具体要求 |
1 |
成立要求 |
公司名称:2-3个英文公司名称 |
设立公司的目的/原因及经营范围 |
供至少一位董事股东的执照或身份证复印本,股东住址。 |
管理人員签名的委任書,须提供开曼群岛会计师/ 律师的介绍信。(我司代办) |
2 |
时间 |
公司:25个工作日 |
3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额通常为US$50,000 |
4 |
费用 |
24,900港币 |
注册成立开曼群岛公司优势:
1、 树立国际形象,国际法律地位高,受美国政府保护,认受性极好。 1、 开曼政府对所有公司注册资料致力于保密,保障合法商业行为的隐密性。 2、 香港及新加坡股票市场,允许开曼群岛注册的海外离岸公司到当地股票市场挂牌交易。 3 、公司成立后,可在世界任何国家从事任何合法的商业活动。 4 、公司董事/股东会议可透过委托代表出席方式(PROXY)来完成。 5 、公司可随时申请变更公司董事/股东及主要干部成员。 6 、可用开曼公司名义开立银行户头,设立信托,开立信用状,押汇,转让信用证。 7 、反向投资:成立公司后可以在大陆投资,成为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 8 、可以拥有其它公司的股份,房地及其它, 注册有/无票面价值股票,不记名股票,优先股,可赎回股份,投票股或非投票股。 9、 公司成立没有最低到位资金,当地政府提供保证20年豁免当地任何税赋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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