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能否在发现侵权行为是否立刻提起诉讼或者其他法律途径,首先需要对自己的专利技术和对方采用技术进行比较分析。只有确定对方技术特征全面覆盖了自己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才能采取下一步行动。
1.1 权利人如何取证
权利人的第二步措施就是做好取证的准备。权利人取证主要围绕三组证据,分别是侵权主体证据、侵权事实证据和损害赔偿证据。
(1) 主体证据
所谓侵权主体证据,指有关侵权行为人的证据。尤其是当权利人准备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时候,必须事先了解侵权人准确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是否法人,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注册资金(这为判断侵权人败诉后的赔偿能力提供重要依据)、主要财产(尤其在侵权人拥有一定不动产时,权利人在必要时应要求法院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赢了官司要不着钱的情况发生。)
(2) 事实证据
所谓侵权事实证据,主要指证明侵权人的确实施了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不能证明对方实施过侵权行为就根本不可能说服法官判决对方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侵权事实证据是所有证据中最基础的部分。通常来说,侵权事实证据有权利人购买侵权物品发票、取得的侵权实物、侵权人对外发布的附带产品说明或者照片的产品目录、价目表,对外签订的销售合同等都可以作为侵权事实证据。
(3) 损害赔偿证据
根据专利法和相关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可以由权利人选择按照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不能适用,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只有在上述方法都无法适用时才由法官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根据上述规定,及时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对法官判定相应的赔偿数额是很关键的。为此权利人需要提供证据以证明侵权产品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时间、销售地域、成本和利润等。这些都是计算侵权利润的重要依据。我们建议权利人出了通过自己的努力取证,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证据的采集。因为专业律师精通专利法,了解何种事实是关键证据,如何取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1.2 诉前禁令
专利侵权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而专利侵权诉讼延续的时间往往很长。专利权人如果选择发动侵权诉讼,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诉前禁令制度,请求法庭在诉讼开始之前就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由此可见,不仅专利权人,而且专利权的被许可人也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人采取诉前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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