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自授予专利权的年度开始,直至专利保护期限届满专利权终止,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它随着年度的变化,数量也不尽相同,这种费用就是年费。缴纳年费是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已经缴纳了当年申请维持费的,可以不再缴纳当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更具体地说,由于专利年度是从申请日起算的,所以申请人应在每年申请日的相应日以前一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年费。
年费的数额详见附录。今后费用数额若有变化,以专利局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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