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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设立中药专利传统知识权

发布时间:2006/12/6 10:18:13 来源:文汇报 浏览次数:412
    “玉屏风散”是中医预防体虚感冒的经典药方,但在专利申请时却因成分复杂等原因遭遇重重阻碍,而这仅仅是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老大难”问题中的“沧海一粟”。
    
    在日前举行的“第85期东方科技论坛”上,来自全国的中医药和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针对现代工业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很难成为中医药的“保护伞”。在专利保护方面,中医药瑰宝正在遭遇“制度障碍”。
    
    是什么让中医药保护频频受阻?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舒志军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中、西药研发理念的差异,以及中药自身的特殊性。他说,中医药治疗的病症大多以“病”和“证”论治,是一种“宏观”物质,它所需要的保护是一个“层面”;而西药所治疗的是一种具体的疾病或疾病的某一方面,是一种“微观”物质,它所需要的保护是一个“点”,相对容易做到。
    
    从“玉屏风散”的成分看来,虽只是一个由黄芪、白术、防风三味中药组成的小处方,但其提取液的成分却相当复杂,不能明确标明,因此无法申请专利保护。另一方面,从药理作用来看,“玉屏风散”虽是一个经典的免疫调节剂,且临床疗效显著,但中医上有免疫调节作用的又不止这一个方剂,因而也不具备专利申请的“唯一性”特征。
    
    法律界人士指出,西方科学注重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注重阴阳调和,许多中药的有效成分、作用机理都无法说清,而现行的专利制度源于西方,想让洋制度给中医药当“保护伞”,显然不可能。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中医药知识属于“公知公用”的传统知识。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马治国等建议,为了明确传统知识利用中产生的各种利益,有必要设立相应的“传统知识权”,由一个非官方组织为主体行使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中早已确定了中医药在科学领域的地位,有关中医药的立法保护工作也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启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立法办副研究员李军德透露,经过一年半的反复调研、求证,《传统医药法》草案现已草拟完毕,日前已上报国家卫生部审议。据悉,该法将设立“传统医药资源与知识保护制度”,对中华医药瑰宝正式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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