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议定书缔约方(成员国)为:
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冰岛、立陶宛、格鲁吉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
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的,通过《协定》或《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以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在我国的经营场所证明。申请时填写国际注册书及委托各一份。
优先权请求:优先权是指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成员国中,某一申请人向两个国家分别提出过同一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相隔时间若不超过六个月,可用第一次的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的申请日期,以取得优先申请的权利。“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因而用优先权。
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好处:省钱、省时、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