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先注册不等于恶意注册
有两个概念不能混淆:抢先注册与恶意注册。抢注的全称应是“抢先注册”而不是“抢夺注册”,指的是对于有价值的商标,先人一步注册下来的行为。抢注是一种良性的、合法的行为。
抢注行为之所以出现,就在于商标是稀缺性的不可再生资源,好的商标就像好地段的房子,先下手为强,先注先得。从国际上看,“先注先得”是通行惯例。所以就抢注本身来说,既不违法,也符合国际惯例。为什么现在会有批评?因为有“恶意注册”存在,干扰了人们的视线。所谓“恶意注册”,主要是指损害他人权益的注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