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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集团可能通过诉讼在安徽省获得首批版权费

发布时间:2006/9/20 11:03:07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339
     KTV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公示今日结束,令我省消费者关心的是,本省收费标准究竟定为多少?记者从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获悉,我省收费随国家标准走,中国音像集团管理协会极有可能“空降”至合肥,在一些大型的KTV收集证据后,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带动其他业主交纳音乐版权使用费。
    
     7月份,国家版权局曾在收费公告中表示,今后KTV的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间包房12元/天。标准一出,就有飚歌城业主表示“12元/天有点吃不消”。业主们算了一笔账,假如一家飚歌城有100个包厢,按照每个包厢12元的标准收费,一天光这一项就有1000多元的支出,一个月就3万多。加上水电房租、设备损耗和更新费用、人员工资以及高达20%的营业税,业主将承受更大的经营压力。
    
      考虑到业主的经营压力,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吴安宁处长表示,12元/包厢/天的全国收费标准只是一个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有弹性,还可根据地区差异,及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作适当调整。记者了解到,8月3日,文化部公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初定年内完成武汉、郑州、青岛三个城市的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广。“全国收费标准敲定后,我省的才能定下来”。
   
     吴处长表示,就其收费方式,目前有3种可选择,即每座城市可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代为收费,或由当地管理部门收费。而极有可能的选择是“抓大放小”,中国音像集团管理协会“空降”至合肥,选定几家大型飚歌城调查取证后,通过诉讼获得版权使用费,“通过这种方式带动其他商家交纳版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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