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6日消息(记者王晶)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意见》明确: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制定劳务品牌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

劳务品牌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是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将通过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推动领军劳务品牌持续涌现,劳务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增强。

《意见》还提及,开展劳务品牌技能培训,培养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建设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提高劳务品牌技能含量,健全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渠道,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鼓励劳务品牌注册申请商标专利,开展劳务品牌诚信评价和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增强劳务品牌信誉。